购进越南涉疫水果未上报且公开销售 安徽休宁水果店主被警方立案!
资讯 .2022-01-141月13日,安徽休宁警方发布通报称,该县水果店主武某某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警方对其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当地商户介绍,武某某此前从浙江金华购入一批越南火龙果,在金华防疫部门已公开通报该批火龙果外包装核酸阳性后,武某某未及时上报信息,后继续销售,多日后该店环境采样结果为弱阳性。
据休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经流调,该批火龙果于2022年1月1日16时运抵休宁县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并于1月12日20时56分环境采样结果弱阳性。截至1月12日23时42分,排查到接触火龙果的相关人员已全部落实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据公开报道,1月1日,浙江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称,台州市椒江洲骏水果批发部有一批12月26日从金华水果批发市场正大果业经营部购进的越南红心火龙果外包装核酸检测呈弱阳性。经流调,该批次火龙果于12月17日从上海外高桥口岸入境,同日,金华市正大果业经营部从上海颐硕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1737箱鲜火龙果。
1月2日凌晨,浙江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1月1日,该区对秋滨农贸市场水果5号摊位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时,检出1份样本(火龙果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目前,已对秋滨农贸市场进行封控,并启动对市场内所有人员及周边居民进行核酸检测。
进口火龙果,为什么容易“中招”?
上海市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庄建林表示,“如经常购买水果者应该会发现,散装火龙果也基本有一透明包装袋包裹。进口食物入境时大多是通过航空渠道整箱运输的,渠道各环节的消毒只能涉及外包装层面,但如果在原产国进行摘果、包装的果农、工人们本身已携带病毒,是有可能让果皮上也残留病毒的。”
他举了最极端的例子,“携带较高载量病毒的火龙果进入中国,分发至供应链末端的超市、卖场后,被市民购入。市民如果没有佩戴口罩,触摸火龙果表皮后又接触自己的口鼻,而之后又立刻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是有可能检测出阳性的。”